金融借款起纠纷 先行调解促双赢
2025-09-30 10:44:22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左爽 | 作者:毛颖 | 点击量:5130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毛颖)近日,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先行调解职能,圆满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,既保障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,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,生动诠释了司法护航营商环境的温度与力度。

2022年5月,某银行与某化工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,合同明确约定了借款金额、借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条款。合同签订后,某银行依约履行了放款义务,但借款到期后,某化工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,双方沟通无果后,银行将该公司诉至零陵区法院,要求该公司偿还在其银行的借款本金100万元及相应利息。

考虑到本案涉案金额较大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,如果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,公司的生产经营可能会受到影响,金融债权最终实现亦存在风险。因此,案件受理后,立案庭法官在分案前仔细分析利弊,经过沟通,确定双方均有调解的意愿,为提升纠纷解决效率、减轻当事人诉累,法官决定启动先行调解程序。

经过多次沟通,调解员了解到某化工公司未按约还款主要因为近期经营遇到困难,资金周转紧张,导致暂时无力偿还,银行则明确希望尽快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,保障自身债权实现。明确争议点后,调解员从情、理、法三个角度引导双方互谅互让,寻找利益平衡点。一方面,向化工公司严肃阐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;另一方面,引导银行理解公司当前的暂时性经营困难,考虑到双方过往有合作基础,建议给予合理宽限期。最终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承诺会积极筹措资金,按协议约定还款,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就此妥善化解。

下一步,零陵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,不断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,提高审判质效,维护良好金融秩序,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为地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。

责编:左爽

一审:杨友林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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